探索與房屋所有權相關的稅收

探索與房屋所有權相關的稅收

無論是購買還是出售房屋,您都應該事先了解該過程中涉及的多項稅費。 雖然大多數稅費是在成交時結算的,但有些稅費是一項持續支出,必須包含在您的年度家庭預算中。 為此,以下是您在紐約購房過程中以及作為房主可能需要繳納的一些稅款。

翻轉稅

出售公寓時,買方或賣方可能需繳納相當於購買價格 1% 至 3% 的翻轉稅。 該稅有時也稱為轉讓費或對建築物營運資金的資本貢獻。 儘管有這個名稱,但這筆費用並不是政府機構徵收的實際稅費,而是公寓本身徵收的稅費。

豪宅稅

售價為 1,000,000 美元或以上的房產需繳納豪宅稅。 該稅一般由買方繳納

紐約市轉讓稅

紐約市對公寓徵收轉讓稅,購買價格低於 1 萬美元的單位稅率為 500,000%,購買價格超過 1.425 萬美元的單位稅率為 500,000%。 該稅通常由賣家收取,市政府會另外收取 50 美元的申請費。

紐約市商業轉讓稅

如果您擁有一個單位,並將其作為兩個單獨的單位出售,並且這些單位沒有正確組合,則您可能需要繳納此稅。 對於購買價格不超過 500,000 美元的單位,稅率為 1.425%。 對於超過 500,000 萬美元的人,稅率為 2.625%。

紐約州轉讓稅

該稅只需將購買價格乘以 0.4% 即可計算得出。 該稅通常由賣方支付。

紐約州非居民稅

如果您在紐約出售房產,但您不是該州的全職居民,則您可能需要在成交時繳納這筆稅款。 該稅費按成交時淨利潤的 7.8% 左右計算,由賣方支付。

FIRPTA

如果您不是紐約的全職居民,並且根據 IRS 的定義,您被紐約州視為外國人,您將需要繳納 FIRPTA 稅。 一般來說,外國賣家在成交時需繳納購買價格 10% 的預扣稅。 該稅款將提交給國稅局,如果國稅局確定較低的價格,則可能會退還部分稅款。

財產稅

購買房屋後,您將負責持續繳納財產稅。 如果您申請了抵押貸款,您的貸款公司將向您收取超出支付貸款所需的每月付款的錢。 這筆錢的一部分將用於支付您的財產稅,其餘的將用於支付您的房主保險。 如果您以現金購買房產,您將負責繳納房屋的房產稅。 這些付款通常每年支付兩次,金額可能高達房屋價值的 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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